
公告日期:2025-10-11
证券代码:301323 证券简称:新莱福 公告编号:2025-052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星期一)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27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参与投票;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22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永和经济开发区沧海四路4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该
提案 提案名称 列打√的
编码 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作为投
2.00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票对象的
方案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子议案数
:(18)
本次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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