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301323 证券简称:新莱福 公告编号:2026-009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
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小明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审议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董事会的工作情况,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的维护了股东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曾德长、杜丽燕和李辉志分别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公司董事会收到了在任独立董事签署的独立性自查文件,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出具了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王学钊汇报的《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经营状况及公司管理层在 2025 年度落实、执行公司各项制度和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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