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莱福”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对新莱福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7 号),公司于 2023 年 6 月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230,723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9.0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2,457.2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4,517.64 万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3〕5-8 号《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截至2025 年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102,457.20
减:发行费用 7,939.57
募集资金净额 94,517.64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4,152.76
减: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30,844.05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 50,050.0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7,776.35
注 1:表格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 2: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67,826.35 万元。其中:购
买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现金管理产品 50,050.00 万元,现金管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理财关联账户,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7,776.35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新莱福磁材有限公司和保荐人已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以上协议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协议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按照《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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