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莱福”或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新莱福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7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230,723 股,发行价格为 39.0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102,457.20 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4,517.6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划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核验,并出具“天健验[2023]5-8 号”《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及子公司已分别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将严格按照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预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万元) (万元)
1 复合功能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0,000.00 30,000.00
2 新型稀土永磁材料产线建设项目 13,000.00 13,000.00
3 敏感电阻器产能扩充建设项目 25,000.00 25,000.00
4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15,000.00 15,000.00
合计 83,000.00 83,000.00
本次发行原计划募集资金 83,000.00 万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02,457.20 万元,
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4,517.64 万元。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但由于募集资金投入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项目进度阶段性投入,短期内募集资金存在一定额度的暂时性闲置。因此,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暂时性闲置资金的收益,公司及子公司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给公司和股东带来更多回报,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开展,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将合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资金来源、投资额度及期限
拟使用不超过 6.3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其子公司共享,在上述期限内,投资额度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授权及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提请股东会授权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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