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对2025年度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为45位,2024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4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9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0,16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68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238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47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审计收费共计7171.70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3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至2025年末,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行政处罚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行政处罚1次,涉及人员10名,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基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需求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力资源配置及工作安排情况,为确保2025年度审计工作顺利完成,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变更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
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6年1月29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先沟通,其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后续相关工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
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对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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