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 年,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公司及股东会赋予的各项职责,贯彻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治理,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现将 2025 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2025 年,锂电产业链整体需求有所复苏,尤其受益于全球储能需求快速增长,下游客户产能利用率稳步提升,带动公司涂布应用类新签订单同比有所增加。尽管行业趋势向好发展,但受 2024 年度订单显著减少、当前市场竞争加剧、订单价格承压以及项目交付验收周期延长等多因素影响,公司涂布应用类产品收入同比下滑 39.07%。此外,2025 年公司进一步探索发展项目开发、设备供应、运营运维、残值回收等储能全生命周期服务,同时主动优化储能设备订单结构,放弃部分亏损、低毛利订单,以维持产品毛利率相对稳定,公司能源系统类产品收入同比下滑 39.33%。纵然面临多重考验,公司依然坚定深耕主业,在经营管理层的带领下,依托先进的涂层技术工程应用能力,通过“横向拓展+纵向延伸”的策略,不断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推动多元产品矩阵的迭代升级和市场应用。
二、2025 年董事会运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
的职权范围对公司各项事务进行了讨论决策。会议通知、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记录完整规范。2025 年,公司各董事均亲
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5 年 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
2、2025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十七个议案。
4、2025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5、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八个议案。
6、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等七个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5 年度,董事会共召集 1 次年度股东会和 2 次临时股东会。公司董事会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照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及时完成股东会决定的有关重大决策事项,保障公司规范治理和运营。
(三)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属四个专门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各委员会严格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运作,就专业事项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和重要意见。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2025 年度未召开会议。
2、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要求,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核与监督作用,主要负责公司财务监督和核查工作及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对完善公司内控制度提出了建议,指导和监督了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并重点审议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同时,督促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相关会议均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召开,有效履行了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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