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为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邦科技”、“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捷邦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期已届满。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规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人基本情况
1、保荐人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3、主要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冼村路 5 号凯华国际中心 43 层
02-07A 单元
4、法定代表人:刘成
5、本项目保荐代表人:方纯江、张子晗
6、项目联系人:方纯江、张子晗
7、联系电话:020-38381091
8、是否更换保荐人或其他情况: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未发生变更,保荐代表人变更过 1 次,具体情况如下:保荐人原指定黄灿泽、方纯江担任捷邦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2025 年 3 月,原保荐代表人黄灿泽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信建投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张子晗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三、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名称: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证券代码:301326.SZ
3、注册资本:7,245.9528 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研发一路 1 号 1 栋 201 室
5、主要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常东路 636 号 1 栋
6、法定代表人:杨巍
7、实际控制人:杨巍、辛云峰
8、联系人:李统龙
9、联系电话: 0769-81238603
10、本次证券发行类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1、本次证券发行时间:2022 年 9 月 7 日
12、本次证券上市时间:2022 年 9 月 21 日
13、本次证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14、2025 年年报披露时间:2026 年 4 月 29 日
15、其他:无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发行人所做的主要保荐工作
1、尽职推荐。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对捷邦科技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积极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相关工作,组织捷邦科技及其他中介机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问询意见进行回复,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涉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者核查,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进行沟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提交推荐证券上市的相关文件。
2、持续督导。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在捷邦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主要工作包括:
(1)持续关注发行人的经营情况;
(2)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关注发行人各项公司治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督导发行人合法合规经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3)督导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事前审阅;
(4)督导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运作情况及相关信息披露事项;
(5)持续关注并督导发行人委托理财、证券投资、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按照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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