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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5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捷邦科技: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5


证券代码:301326 证券简称:捷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0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2025年度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72,07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其中,公司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9,070万元;公司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3,000万元,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上述担保额度可在被担保方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担保额度的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东莞捷邦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00 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范围,无需再
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保证人: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债务人:东莞捷邦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债务金额:人民币10,000,000.00元

担保业务范围: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对外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72,07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56.42%;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6,991.7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3.30%。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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