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301326 证券简称:捷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2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2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4 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39 名,
注册会计师 1,359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为 445 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2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03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82 亿元。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97 家,主要行
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86 亿元;2024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6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审计收费 4,156.24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877.29 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监
督管理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6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7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自律监
管措施 10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任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余文佑,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
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朱穗欣,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艳美,199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2024 年 10 月收到自律组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其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2024 年 12 月收到山东证监局谈话提醒、北京证券交易所口头提醒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其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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