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赛诺高德蚀刻科技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审核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审核报告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赛诺高德蚀刻科技有限公司 1-2
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赛特广场 5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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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赛诺高德蚀刻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
说明审核报告
致同专字(2026)第 440A010810号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邦
科技”)2025年 12 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
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
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捷邦科技《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赛
诺高德蚀刻科技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以下简称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编制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捷邦科技管理层的责
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捷邦科技管理层编制的业绩承
诺实现情况说明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合理确信业绩
承诺实现情况说明不存在重大错报。在审核工作中,我们结合东莞赛诺高德
蚀刻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
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捷邦科技管理层编制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已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东莞赛诺高德蚀刻科技有限公
司 2025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本审核报告仅供捷邦科技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关于东莞赛诺高德蚀刻科技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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