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1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5-032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宝新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6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6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孙中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董事长孙中伟先生、副董事长温美婵女士、董事楚婷女士、独立董事李斐先生、吴辉先生、谷琛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置职工代表董事、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 年度公司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已实施完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2480亿元增至人民币 174,381,356元;同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最新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修订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设置职工代表董事 1 名,同步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制度相应废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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