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3
关于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新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华宝新能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上市流通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75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541,666股,并于2022年9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96,000,0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72,725,595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5.7558%;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23,274,405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4.2442%。
(二)上市后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3日、2023年5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公司总股本9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83元(含税),共计派发199,968,000.00元,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股份,共计转增28,8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24,800,000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26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0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2023年9月19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部分股份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其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股份数量为2,7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87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 公 司 总 股 本 124,8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846,609股后的123,953,3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1.50元(含税),合计派发142,546,399.65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转增49,581,35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74,381,356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 月 30 日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5 月 24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2025年9月19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部分股份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其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股份数量为28,134,1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33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三)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174,381,356股,其中限售条件流通股为98,09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6.2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6,283,3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75%。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数量为3户,为深圳市钜宝信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宝信泰”)、孙中伟先生、温美婵女士,股份数量为98,098,000股,占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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