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新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华泰联合证券对华宝新能 2025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证券与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随着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出口业务规模的增长,为进一步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
市场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提升公司成本控制水平,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余额不超过 3 亿美元的或等值外币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2025 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情况
2025 年,公司未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未进行其他证券投资及衍生品投资。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投机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当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若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且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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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产生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和采购订单等进行收付款预测,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导致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进而产生交割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防范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建立并完善了严格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利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措施,预防、发现和降低各种风险。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为防范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中心、内控审计部作为相关责任部门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通过分级管理,形成监督机制,从根本上杜绝了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高了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3、为防范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密切关注国内外相关政策法规,保证交易管理工作开展的合法性。
4、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公司对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存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交易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或外币付款预测金额。
5、公司内控审计部将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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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荐机构结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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