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斐)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工作中尽责、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报告期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斐,1970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厦门大学金融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曾任伊戈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深圳市仙迪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助理总经理。现任深圳市恒生财务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市朗驰欣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20 年 11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
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公司 2025 年共召开了 7 次股东会,9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
如下:
会议类型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 是否连续 2 次未
次数 亲自出席
股东会 7 7 0 0
否
董事会 9 9 0 0
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在会议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专业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本人对 2025 年历次董事会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无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了 6 次
审计委员会会议,在工作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的要求履行职责,定期审查公司定期报告及内控审计部门的工作报告,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内部审计工作定期工作总结与计划、内部审计制度等修订、聘任 2025年度审计机构、变更内审负责人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此外,审计委员会在审计过程中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听取审计机构的意见,并提出相关建议。
本人运用专业知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审议了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