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12 19:30:41 股吧网页版
维峰电子:关于泰国生产基地追加投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12


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8
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泰国生产基地追加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投资情况概述

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泰国生产基地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泰国投资建设生产基地,投资金额不超过 1,500 万美元(含本数),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土地、购建固定资产等相关事项,实际投资金额以主管部门最终批准的金额为准。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进展等具体情况分阶段实施建设泰国生产基地。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泰 国 生 产 基 地 追 加 投 资 的 议 案 》, 根 据 孙 公 司 WCON ELECTRONICS
(THAILAND) CO.,LTD(以下简称“泰国维康”)实际建设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 1,000 万美金(含本数)对泰国维康追加投资,用于二期厂房、宿舍建设、购买固定资产等相关事项。公司将在额度范围内视项目进度需求逐步投入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注册名称:WCON ELECTRONICS (THAILAND) CO.,LTD

2.公司中文名称:维康电子(泰国)有限责任公司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100,000,000.00 泰铢

5. 注 册 地 址: 334 Moo 12, Hua Wawa Subdistrict, Sri Maha Pho District,
Prachinburi Province, 25140, Thailand

6.股权结构:WCON ELECTRONICS (SINGAPORE)PTE. LTD.(简称“新加
坡维康”,公司孙公司)持股 95%;WCON HARDWARE ELECTRONICS LIMITED(简称“香港维峰”,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 5%。

7.经营情况:2024 年 6 月成立,目前属于厂房装修建设和设备安装阶段,暂
未实际经营。

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国维康资信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泰国维康追加投资,主要用于泰国生产基地扩建及购买固定资产,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有利于助力公司更好地提升海外产能供给能力,开拓国际客户的采购需求,为公司国际业务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产能保障,从而有效提升公司规模和海外市场占有率及公司整体抗风险能力。本次追加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的影响。

(二)存在的风险

1.本次追加投资事项尚需取得国内的境外投资主管机关(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等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备案手续后方可实施。

2.本次追加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但泰国的政策体系、法律规定、商业环境、文化特征等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泰国维康在设立及运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管理、运营和市场风险,本次对外投资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通过不断深入了解和熟悉泰国的法律体系,积极开拓业务,切实降低因境外投资带来的相关风险。

3.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次对外投资项目的推进过程中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追加投资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海外生产基地的布局,提升生产规模与生产质量,以更好地拓展公司国际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的抗风险能力和市场
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追加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