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0
证券代码:301329 证券简称:信音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9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0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胥江工业园新峰路 509号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杨政纲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7 人,代表股份
109,461,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313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09,23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180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4 人,代表股份 226,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6 人,代表股份 5,301,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14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5,07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81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4 人,代表股份 226,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31%。
除上述公司股东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9,43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6%;
反对 2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7%;弃权 7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7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79%;反对 2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89%;弃权 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2%。
2、审议通过 《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9,43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2%;
反对 2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7%;弃权 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7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84%;反对 2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89%;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6%。
3、审议通过 《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9,43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6%;
反对 2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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