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1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杨艳波,作为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杨艳波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 10 月生,研究生
学历,会计学专业背景。1989 年 8 月至 1991 年 8 月,任中国工商银行辽宁海城
支行会计;1994 年 5 月至 2000 年 11 月,任职于北京中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任合伙人;2000 年 12 月至 2006 年 9 月,任职于北京中洲光华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任合伙人;2006 年 10 月至 2009 年 8 月任天健华证中洲(北京)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2009
年 9 月至 2011 年 3 月,任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2011 年 4 月
至 2014 年 12 月,任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合伙人;2017 年 9 月至 2019 年 11 月任香港嘉海资本有限公司风控
及财务总监;2020 年 4 月至今任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 11 月至今任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3
月至 2024 年 1 月任苏州鲜活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7 月至今任公
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也没有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
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1.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会,本人均列席参会。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次
本报告期应参 亲自出席董事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董事会次
董事姓名 未亲自参加董
加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杨艳波 8 8 0 0 否
1)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2)本年度任期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本年度任期内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专门委员会 本年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第五届审计委员会 2 2 0 0
第五届提名委员会 1 1 0 0
第六届审计委员会 3 3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