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25
证券代码:301330 证券简称:熵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7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候选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6年 4 月 6 日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就本次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由 7 名董事组成,包括 4 名非独立董事(其中 1 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3 名独立董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其中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二、董事的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即股东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者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者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董事会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书面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董事会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书面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提名人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日内(即 2026 年 3 月 2 日前)按本公告
规定的方式向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提名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被提名的董事人选及提名人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根据提名委员会提交的董事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4、董事候选人被提名后,应当自查是否符合任职条件,及时向公司提供其是否符合任职条件的书面说明和相关材料;同时,应当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亦应依法作出相关声明;
5、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等)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
6、在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 3 年;
5、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内容。
如拟提名董事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如实说明:
1、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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