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章程》要求,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表相关意见,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监督、建议等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董秀琴,1971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于 1996 年 8 月至今任深圳大学经济学院教师;2014 年 11 月
至 2019 年 10 月担任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2 月至 2020 年 8 月担任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0
月至 2021 年 4 月任深圳素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10 月至 2024
年 3 月任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 月至 2025 年 1
月任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2 月至 2024 年 1 月任卡
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7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6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2020 年 6 月至 2026 年 3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6 年 3 月
26 日起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态度,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情况,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列席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会议,其中,本人因行程冲突委托独立董事卓淑燕代为出席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其余会议均亲自出席,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
3、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
审计委员会会议,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召集主持了 6 次审计委员会,主要对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聘请年度内部控制及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4 年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签订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对前述事项投赞成票。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和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内审部、会计师交流研讨,及时了解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年度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及公司财务状况;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内审部的工作汇报,并结合自己的专
业知识及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助力公司提高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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