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威医药”、“上市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202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恩威医药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86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54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9.80 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2,692,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79,741,650.79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2,950,349.21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当日出具《验资报告》(XYZH/2022CDAA30417)。公司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四 38,295.03 22,652.67 16,451.40
川恩威制药改扩建项目
2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昌 6,000.00 4,899.92 注
已结项
都总部建设项目
合计 44,295.03 27,552.58 16,451.40
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昌都总部建设项目”结项,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将上述存放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内募集资金项目专户的剩余募集资金 11,373,069.53 元转入公司流动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完成了相关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工作。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由于募投项目存在一定周期且实施过程中募集资金分阶段投入,部分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可能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由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①安全性高、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②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③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承诺上述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0 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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