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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13 15:40:00 股吧网页版
德尔玛: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13


证券代码:301332 证券简称:德尔玛 公告编号:2025-026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尔玛”)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前述担保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之间的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 240,1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含)以上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213,600 万元的担保额度,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26,5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担保额度包括截至目前尚未到期的担保合同以及在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新签署的金融机构借款担保合同。董事会已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办理与金融
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等具体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8 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等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德尔玛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尔玛健康”)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北滘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相关事项与农业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
13,365 万元;公司就德尔玛健康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相关事项与招商银行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因原《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约定的相关担保事项自新《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自动纳入新《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项下,原《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终止执行,原《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中约定的担保责任由保证人依据新《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继续履行,担保金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公司就德尔玛健康向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东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相关事项与东亚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 10,000万元。

本次担保发生前,公司为德尔玛健康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65,000 万元,剩余可用担
保额度为 72,000万元。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为德尔玛健康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93,365 万元,剩余可用担
保额度为 43,635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2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德尔玛健康向农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相关事项与农业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北滘支行

2、保证人: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广东德尔玛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
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7、担保金额:保证人自愿为债权人自 2025 年 04 月 15 日起至 2028 年 04 月 14 日
期间与债务人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提供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 13,365万元。

(二)公司为德尔玛健康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相关事项与招商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1、债权人: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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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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