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尔玛”或“公司”)的独立董事,遵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了公司 2025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了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本人就 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谢军,男,中国国籍,1969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居留权。1991年至1993年任职于江西农业大学农经系,担任助教;1996年至 2000年任职于华南师范大学经济学系,担任讲师;2003年至 2014年任职于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先后担任副教授、教授,兼任会计系主任;2014年至今任职于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担任教授及 MPAcc项目主任;2019年至今兼任澳门城市大学金融学院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年 10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本人进行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 7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本人出席董事会 7次,出席股东会 3次,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 本报告期应出席 现场出席董事 投票情况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出席股东会次
名 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参加董事会会议 数
谢军 7 7 均投赞成票 否 3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履行了独立董事诚信、勤勉义务。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予以认真审议,充分发挥在专业知识、工作经验方面的优势,客观、严谨、独立地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2025 年,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各专门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制度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认真负责履行职责。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会议召开次数 出席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5 5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3
提名委员会 2 2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上,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包括公司财务报告、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控审计工作、评价考核董高薪酬及董高人员变动等相关事宜,提出专业意见,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切实履行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对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
进行了审议,保障相关交易的合理性和公允性。报告期,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重点审议事项如下:
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议案
2025-04-24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的独 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
立董事专门会议 议案
(四)……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