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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30 19:20:01 股吧网页版
诺思格: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1


证券代码:301333 证券简称:诺思格 公告编号:2025-032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5,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 8,000 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 58.00 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

由于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相关规定,自除权除息日(即
2024 年 7 月 5 日)起,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8.00 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
过人民币 57.80 元/股(含本数)。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7 月 2 日、2024
年 7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4)等相关公告。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上述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
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2024 年 7 月 9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50,000 股,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 96,000,000 股的 0.16%。最

高成交价为 36.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5.0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328,211.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7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3、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442,000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96,581,256 股的 1.49%。
最高成交价为43.1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5.0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6,062,734.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 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次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回购
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实施回购的方式、回购价格、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且未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发布本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2024 年 10 月 17 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登记完成,本次共计向 239 名激励对象授予 581,256 股限制性股票。其中,公司副总经理李继刚先生获授 31,950 股,副总经理刘萍女士获授 27,000股,财务总监赵倩女士获授 27,000 股。

除此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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