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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27 16:18:20 股吧网页版
诺思格: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2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思格”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诺思格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8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00 万股,并于 2022 年 8 月 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45,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60,000,000 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为 6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份数量为 4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7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份数量为1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5%。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公告编号:2023-013),以公司总股本 6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500 万元(含税);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合计转增 3,600 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 60,000,000
股增加至 96,000,000 股。

2024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为
239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限制性股票共计 581,256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0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
流通日为 2024 年 10 月 17 日,本次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
本由 96,000,000 股增加至 96,581,256 股。

(三)目前股份总额和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已于 2023 年 8 月 2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已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14 户,已解除限售的股份共计 32,731,200 股。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 2023 年 7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
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96,581,256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份数量为 39,425,76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0.8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份数量为 57,155,49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9.18%。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2 名,分别为:ACE UNION HOLDING LIMITED
(艾仕联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仕控股”)、宁波凯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凯虹”,曾用名为“石河子凯虹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艾仕控股承诺: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
市后六个月期末(即 2023 年 2 月 2 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相应顺延至该日后的第
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
月;其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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