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9
证券代码:301335 证券简称:天元宠物 公告编号:2026-002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于 2026 年 1 月 28 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宁桥大道 291 号天元宠物鸿旺
园区 9 号楼召开,采取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投票表决。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提高决策效率,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提前
通知的时限要求,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1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薛元潮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调动员工积极性,有效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制定了《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董事虞晓春、李安、张根壮为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属于本议案的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 ,下同)上的《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董事虞晓春、李安、张根壮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属于本议案的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推进和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以下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员工离职或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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