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00:51:46 股吧网页版
趣睡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300 人

2025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523 人

2025 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02 人

2024 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47.48 亿元

2024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6.72 亿元

2024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5.05 亿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70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经公司于 2025 年 5 月19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2025 年
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立信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的审计要求,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 年 12 月 30 日,审计委员会与立信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就 2024
年度审计工作中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人员独立性、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的总体情况等进行了沟通。

(三)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立信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分别就审计报告类型和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项、期后事项等保持沟通,并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意见与建议。

(四)2026 年 4 月 24 日,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对公司 2025 年度
报告初步审计结果进行了汇报。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立信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五)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 2025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