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吴忠堂)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履职,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同时发挥本人财务专业背景优势,重点对公司财务信息、内控有效性、关联交易公允性、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独立、审慎、专业判断,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吴忠堂,1965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非执业注册会计师。历任解放军防化指挥工程学院讲师;和记奥普泰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质量测试经理;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运营办主任;北京紫光展讯科技有限公司运营中心主任;2017 年12 月至今,任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20 年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10 次董事会和5 次股东会,本人全部以通讯方式亲自
出席,本人对董事会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召 本年度本人任 召开股 出席股
开董事会 职期间召开董 亲自 委托 缺 是否连续两 东会次 东会次
次数 事会次数 出席 出席 席 次未亲自出 数 数
席会议
10 10 10 0 0 否 5 5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召集、主持并出席相关会议。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审计委员
会 6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 次,本人均以现场或通讯方
式出席了上述会议。
本年度,审计委员会审议议案聚焦常规监管及公司治理核心事项,主要包括定期财务报告、财务决算报告、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履职情况及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司内部审计部的工作报告等。此外,公司于 2025 年1 月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审计委员会同步对公司财务总监、审计部负责人的聘任事项进行了专项审议。
本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情况等常规事项的基础上,针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与授予事宜开展了审慎核查,切实履行委员工作职责。
本年度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会议召开前,本人就该事项与公司相关方进行充分沟通研判,并提出专项建议:由关联方先行卸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一方面有效减少公司关联交易发生,另一方面推动该关联方专注开拓公司海外市场业务。同时,本人对本次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程序的合规性进行了全面审慎核查,严格履行独立董事法定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公司内部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与公司内部审计部保持常态化沟通交流,身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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