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关于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格精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凯格精机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本次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及高风险领域包括:组织架构、制度建立、人力资源管理、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研究与开发管理、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产品质量、募集资金、财务报告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一)公司对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性的评价程序和方法
1、审计委员会评价。审计委员会作为公司的监督机关,能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定期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财务报告、公司高管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和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有效监督和评价。
2、内审评价。公司内部审计人员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遵守财经法规情况、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检查,确保财务会计制度的有效遵守和执行。公司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评价,对于发现的内控制度缺陷和未得到遵循的现象实行逐级负责并报告。各级人员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内控制度,对于未遵守内控制度的情况及发现的问题,分别向上级作出解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的 0.25%≤错 错报≥资产总额的
0.25% 报<资产总额的 0.5% 0.5%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错报<营业收入的 营业收入的 0.5%≤错报 错报≥营业收入的
0.5% <营业收入的 1% 1%
上述标准直接取决于该内部控制缺陷的存在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这种重要程度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
①该缺陷是否会导致内部控制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错报;
②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可能导致的潜在错报金额的大小。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A、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B、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C、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D、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②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A、决策程序出现一般性失误;
B、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C、重要业务制度控制或系统存在缺陷;
D、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E、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③一般缺陷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直接损失金额<资产 资产总额的 0.25%≤直 直接损失金额≥资产
直接损失金额 总额的 0.25% 接损失金额<资产总 总额的 0.5%
额的 0.5%
2、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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