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陈 良)
本人陈良,于 2019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5 年 9 月 12 日期间担任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因个人原因辞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本人的辞
职申请已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生效。2025 年在任期间,本人作为江
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忠实、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关注公司的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陈良,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硕士生导师。历任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管理系主任、会计学院副院长。现任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江苏粮食会计学会副会长,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2 月至 2025 年 9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公司或附属企业任职;本人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情况;本人及直系亲属均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本人及直系亲属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本人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未有重大业务往来,也未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本人未向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前述情形之一。
在本人任职期间,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会议 6 次,本人均
亲自参加会议,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况发生。本人认真审议会议议案,积极参与讨论,依法行使表决权。
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3 次,本人均亲自
参加会议。在股东会上,本人积极听取现场股东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以便更好地履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对 2025 年度任职期
间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了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况。
(二)参与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以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履行相关职责。2025年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共召集 并主持了3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5年度工资总额计划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修订<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的议案》 等共计4项议案。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人认真履 行职责并亲自主持会议,对公司工资总额及薪酬管理制度修订等相 关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的责 任和义务。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审计总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以及《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共计17项议案。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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