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09
证券代码:301345 证券简称:涛涛车业 公告编号:2025-056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情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9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9:15—15:0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新碧街道新元路10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曹马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83,828,6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9,049,071 股的 76.87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80,014,5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9,049,071股的73.374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0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814,0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9,049,071股的3.4976%。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818,6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9,049,071股的3.50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4,5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9,049,071股的0.004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10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814,0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9,049,071股的3.497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
(四)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张佳莉律师、代其云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3,812,3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6%;反对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0%;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2,3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31%;反对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4164%;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表决结果:该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2.01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83,811,519 股 , 占 出 席 本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
99.9796%;反对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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