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军泽)
本人作为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2025年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依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陈军泽,1973 年出生,博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总经理、研究所副所长,浙江股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浙江浙里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0
年 11 月至 2024 年 3 月任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24 年 7 月至今任
浙江股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25 年 11 月至今任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5次股东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均按时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 出席董事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应参加股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东会次数 会的次数
8 8 0 0 否 5 5
本人在召开会议前获取了相关议案的资料和信息,在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会议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1、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履职情况具体如下:
(1)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本人严格恪守监管要求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职责。召集并主持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会前研读提名相关资料,对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履职能力等内容进行了审查和评估,保证其任职期间任职资格合法、有效,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的责任和义务。
(2)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恪守监管要求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按时出席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会前查阅审计事项相关资料,与审计、财务负责人进行沟通,与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工作等事项提出建议并进行表决;利用专业知识对定期报告、财务报表等进行审核,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同确认定期报告相关内容,确保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能。
(3)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恪守监管要求及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按时出席4次战略委员会会议,会前查阅会议审议
事项相关资料,对公司泰国生产基地投资建设、筹划发行H股相关事项、收购境外公司股权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审议,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能。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依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时参加了2025年召开的2次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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