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臧翠翠)
2025年11月10日,经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开始履职。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依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臧翠翠女士,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邦瀚斯香港资深专家。2022 年 4 月,入职苏富比香港有限公司,目前担任亚洲区董事、资深专家。2025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在本报告期的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1次股东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均按时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 出席董事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应参加股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东会次数 会的次数
1 1 0 0 否 1 1
本人在召开会议前获取了相关议案的资料和信息,在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会议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本报告期的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1、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在本报告期的任期内,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2026年,本人将严格恪守监管要求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在本报告期的任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本人将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的工作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本报告期的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情况,促进和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的提升、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审计流程和公司定期报告及财务情况等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和监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通过积极出席相关会议,查阅公司资料,对公司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在本报告期的任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现场走访等方式到公司开展现场工作,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董事会决
议执行情况,检查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累计现场工作时间3天。同时通过电话、会谈等方式与公司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董事、事业部负责人等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对公司的发展提供建议和意见。同时,还时刻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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