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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5 00:40:05 股吧网页版
蓝箭电子: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董事、补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4


证券代码:301348 证券简称:蓝箭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辞职情况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
独立董事许红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许红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上述职务原定任期至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许红女士辞去上述职务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许
红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许红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
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红女士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工作
交接,其本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在
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

许红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许红女
士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选举职工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
表表决,选举李永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见附件),李永新先生与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第五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永新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李永新先生当选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补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情况

2025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补选职工董事李永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四、备查文件

1、许红女士的《辞职报告》;

2、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14 日
附件:

李永新先生简历

李永新,男,汉族,1971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1993 年 7 月至 1998 年 11 月,历任无线电
四厂技术员、技术班长、车间副主任;1998 年 12 月至 2018 年 5 月,历任蓝箭
有限、蓝箭电子车间副主任、车间主任、分厂厂长、装备发展部副经理、工会
副主席、监事;2018 年 6 月至 2025 年 10 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8 年 6 月至
今任公司工会副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永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980,55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1%,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查询,李永新先生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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