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8
证券代码:301349 证券简称:信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现行《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相关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对现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对《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其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运作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
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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