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7
证券代码:301349 证券简称:信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17日以书面或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董事芮鹏、郭忠勇通过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尹洪涛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以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
意确定2025年10月24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5.73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3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21.2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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