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收购股权并增资事项的
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德新材”或“公司”)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信德新材使用超募资金收购股权并增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24 号)批准,本公司公开发行 1,7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实际发行 1,7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38.8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36,096.00 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及其他发行费用 19,513.62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16,582.38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9月 1日到位,并于 2022 年 9月 2日经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2]第 ZC10338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大连信德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25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含超募资金)使用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进度
投资金额 金额
1 年产 3 万吨碳材料产业化 47,645.00 47,100.00 26,473.00 56.21%
升级项目
2 研发中心项目 7,988.50 7,900.00 2,259.89 28.61%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
合计 65,633.50 65,000.00 38,732.89 59.59%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下同。 上述金额未经审计。
注: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6 年 1 月 16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年产 3 万吨碳材料产业化 升级项目”与“研发中心项目”,并将前述两个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合计约 28,683.90 万元,占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净额的 13.24%,该金额包括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并扣除银行手续费 支出等,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及业务发展。截至目前,该事项尚在推进中。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超募资金总额为 151,582.38 万元。
2022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及 2022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5,000.00 万元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69%。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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