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7
福建中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二○二四年至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福建中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4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止)
目录 页次
一、 审计报告 1-3
二、 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1-2
利润表 3
现金流量表 4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5-6
三、 财务报表附注 1-64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C50005 号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福建中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中碳)
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 11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
表,2024 年度、2025 年 1-11 月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福建中碳,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强调事项——编制基础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二对编制基础的说明。福建中碳编制财务报表是为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德新材)和新疆锦图晗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兴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提供参考信息。因此,财务报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 其他事项——对审计报告的分发和使用的限制
本报告仅向信德新材董事会出具,仅供其就与新疆锦图晗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兴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权转让交易目的作内部参考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明确表示不会就本报告的内容向任何其他方负有任何义务或承担任何责任。未经我们书面同意,本报告不得提供给除信德新材和新疆锦图晗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兴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外的任何其他方。
五、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福建中碳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财务报表,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福建中碳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福建中碳、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福建中碳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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