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忠勇)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郭忠勇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参与公司经营发展的讨论,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股东的整体利益。现将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外,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未在公司或其主要股东、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基本情况如下:
郭忠勇,大专学历,毕业于辽宁省广播电视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助理政工
师、高级营销师。1981 年 10 月至 1997 年 10 月,就职于中国石油辽阳石化分公
司供销公司,担任科长;1997 年 10 月至 2019 年 7 月,就职于中国石油东北化
工销售公司辽阳分公司,目前已退休。2020 年 3 月至今,就职于大连弘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任职监事。2020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目前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6 次董事会和 4 次股东会。本人报告期内出席会议的具
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会出席
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6 6 0 0 否 4
对于董事会所审议事项,本人能够在各次会议召开前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并与管理层充分交流、了解会议议案的各项细节,为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做好准备,能够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行业经验方面的优势,在董事会上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专业、合理的建议,对各项议案进行独立、审慎的投票表决。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并严格落实。2025 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应参加独立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事专门会议 次数 次数 次数 备注
次数
2 2 0 0 无
在 2025 年任职期间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超募资金永久补流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通过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必要事项发表相关意见,能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过程中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召开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 1 次,召开提名
委员会会议 1 次,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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