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301349 证券简称:信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公司本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3,810,039.34元,具体情况如下:
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92,836.28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3,992,729.53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4,107,724.71
应收款项融资减值损失 5,122,236.00
合计 13,129,853.96
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680,185.38
合计 680,185.38
二、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中关于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的相关内容,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等进行减值测试并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3,129,853.96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信德胜隆(大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德胜隆”)于2026年3月6日收到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6)苏0681民初3070号)。因信德胜隆与江苏嘉能锂电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合同纠纷,信德胜隆向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案件已被立案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03月17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对该事项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4,054,248.22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中关于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的相关内容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80,185.38元。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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