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301349 证券简称:信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13:30在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马咀路58号会议室召开。
(3)会议召集人及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召集,并由董事长尹洪涛先生主持。
(4)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9人,代表股份61,307,2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552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35,249,5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4.815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6人,代表股份26,057,6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369%。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02,000,00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753,800股,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01,246,200股。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6人,代表股份1,446,4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8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5人,代表股份1,446,3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86%。
(3)公司董事(董事尹洪涛、芮鹏、郭忠勇、陈晶以通讯方式参会)、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如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274,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9%;反对2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5%;弃权5,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13,3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083%;反对2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73%;弃权5,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44%。
回避表决情况:该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况。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1,277,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3%;反对2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1%;弃权5,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16,6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364%;反对2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92%;弃权5,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44%。
回避表决情况:该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况。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1,282,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9%;反对2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1%;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21,2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579%;反对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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