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0
证券代码:301353 证券简称:普莱得 公告编号:2026-002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于 2026 年 1 月 1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通过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伟明先生召集主持,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和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推进和具体实施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授予协议等,
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对应限制性股票直接调减或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调整至预留授予部分;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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