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琳琳)
本人担任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本人刘琳琳,1978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
历。2002 年 7 月至今,就职于西安理工大学印刷包装工程学院,历任辅导员、
印刷工程系教师;其中,2012 年 9 月至 2013 年 8 月,德国 Bergische Universit?t
Wuppertal 机械学院访问学者,2015 年 5 月至今,历任西安理工大学印刷包装与
数字媒体学院印刷工程系副主任、院长助理;2020 年 1 月 10 日至 2020 年 6 月
27 日,任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3 月至今,任西安源铁机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兼职);2024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 9 次,实际出席
会议 9 次,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对出席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阅,投出赞成票,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会,实际出席会议 4 次,并在事前认真审
阅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会议中,认真听取了各位股东的提问和发言,通过管理层了解公司各项经营指标的实现情况。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第三届及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以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
1、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2、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等议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议案内容,在保证所获得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出席会议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等议案。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本年度,本人现场工作 15 天,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经常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建议。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认真听取并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和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情况等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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