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现将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2025 年度履职评估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号 5层 519A
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 72 人,注册会计师 296 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5人。
2025 年度收入总额 40,109.58 万元(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
32,890.8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8,700.69 万元;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29 家。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86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8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2025 年 9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对北京德皓国际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公司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年审期间出具报告总体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北京德皓国际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对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德皓国际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北京德皓国际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年审期间与管理层和治理层的沟通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质量控制制度
北京德皓国际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业务质量(风险)控制体系和技术支持体系,为保障业务项目的质量提供了可靠的基础。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地出具了专业报告。
(四)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以及签发报告复核。
(五)项目咨询与意见分歧解决
北京德皓国际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六)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北京德皓国际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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