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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23:50:48 股吧网页版
天振股份: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马宁刚)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就 2025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本人马宁刚,1964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职硕士。曾任宁夏梦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及上海分所(原银川市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天达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嘉年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曾任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海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现任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宁夏万康家具有限公司董事、华裕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20 年 8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会和 8 次董事会,本人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独立董事 应出席董 董事会次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数(现场/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通讯) 事会会议

马宁刚 8 8 0 0 否 1

本人在会前认真审阅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资料,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为董事会决策做好准备。在会议审议过程中,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独立、审慎地做出判断并行使表决权。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 2025 年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提名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的主任
委员,按照规定召集并主持会议,未发生无故缺席的情形,对选举公司副总经理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审查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职责。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按照规定参加会议,未发生无故缺席情形,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认真研究相关方案,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未发生无故缺席的情
形。本人对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投资建设新项目、2026 年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议,重点关注了变更募投项目及建设新项目的原因、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持续与公司审计部保持沟通,听取审计部关于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公司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情况汇报,及时了解审计部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2025 年,在审计机构进场前,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听取其关于审计人员独立性、审计计划、年度审计重点及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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