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
首次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内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本独立财务顾问”)接
受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委托,担任其通过
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沈阳顺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义科技”)51.00%
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的波动情
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提示性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价波动情况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首次公告日为 2026 年 1 月 8 日,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连
续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301357.SZ)、创业板指数(399006.SZ)以及地面兵
装精选指数(8841412.WI)的价格波动情况如下:
股价/指数 首次公告日前第21个交易日 首次公告日前第1个交易日 涨跌幅
(2025年12月9日)收盘价 (2026年1月7日)收盘价
北方长龙(301357.SZ) 150.70 144.03 -4.43%
收盘价(元/股)
创业板指数 3,209.60 3,329.69 3.74%
(399006.SZ)
地面兵装精选指数 2,975.74 3,320.76 11.59%
(8841412.WI)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 -8.17%
剔除同行业板块影响后的涨跌幅 -16.02%
注:注:地面兵装精选指数(8841412.WI)数据来源于 Wind。
综上,在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
首次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不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剔除上述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
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期间内的累计涨跌幅未达
到 20%,不存在异常波动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内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 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李凯栋 马晓玉 马章贺
丰 涛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