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评估及履行监督情况的报告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截至 2025 年末,中审众环拥有合伙人数量 237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30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人。
2024 年经审计总收入 217,185.5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3,471.71 万元、证
券业务收入 58,365.07 万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44 家,审计收费总额 35,961.69 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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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依据公司的资产总量、审计范围及工作量,参照物价部门有关审计收费标准及结合本地区实际收费水平确定合理的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事项。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中审众环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对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北方长龙于 2025 年 12 月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类型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在执业资质、业务规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方面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熟悉公司业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
求。2026 年 1 月 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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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1 月 14 日,审计委员会与中审众环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人员独立性、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的总体情况进行了沟通。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持续与中审众环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分别就审计报告类型和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项、期后事项等事项进行沟通,并对审计中发现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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