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 年度,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认真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股东及公司利益,为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2025 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5 年,公司紧紧围绕年度经营计划,聚焦主营业务、抢抓市场机遇,积极应对国内外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坚持技术创新、加强成本管控、有序开展各
项工作。截至 2025 年末,公司总资产 129,595.43 万元,同比增长 4.83%,实现
营业收入 20,658.00 万元,同比增长 98.59%,实现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887.37 万元,同比增长 326.31%。
二、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各类信息,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公司重视内幕信息管理,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严格履行保密义务,避免内幕信息泄露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事件或内幕交易行为。
三、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注重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与投资者和机构之间良好的信息沟通,加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树立了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有效增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报告期,公司持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与投资者保持了良好的互动交流。公司通过邮箱、咨询热线、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等多渠道与投资者保持良好的日常沟通。公司通过全景网平台召开 2024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有效维护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切实维护了全体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今后公司也将妥善安排投资者来访调研接待,及时做好调研内容的信息披露工作等,以便利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各类信息。
四、公司规范化治理情况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规范治理架构、严格经营运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透明充分的信息披露、良好互动的投资者关系、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诚信经营,透明管理,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最大化。
报告期内,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能够在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未对外披露的窗口期、敏感期,严格执行保密义务,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认真审阅、深入讨论,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报告期内,董事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集了 1 次年度股东会、2 次临时股东会。公司董事
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会决议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稳妥地开展各项工作,较好地执行了股东会决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就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审查,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性的建议。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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