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夏云峰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义务,勤勉尽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审慎、公正的意见,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夏云峰,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博士研究生。曾任湖南科技大学商学院讲师、副教授,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恒昌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湘潭大学商学院教授。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同时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进行分析,对各项议案进行独立、审慎的表决,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除需要
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8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
下:
董事会
应参加 缺席 股东会列
现场出席 通讯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未出席
8 3 5 0 0 否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规定召集、召开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监督和核查,对公司聘请审计机构、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进行监督,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按时出席会议,未有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相关事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等事项进行审查和监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听取公司监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与交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及重点审计事项进行沟通,持续关注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及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情况
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主动获取董事会决策所需的信息和资料,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深交所互动易等平台上公司股东的提问,并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积极了解中小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主动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方面提供更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的时间进行现场考察,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交流,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情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面临的经营风险。同时,本人赴公司四川生产基地进行调研,参与座谈交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全年累计现场工作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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