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国证监会 2022 年 9 月 15 日出具了《关于同意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9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9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460,000 股,并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 64,38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85,84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65,487,777 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6.2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0,352,223 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1%。
(二)上市后股份变动情况
2023 年 5 月 9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
为 1,107,77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0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2023 年 11 月 9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
量为 6,384,077 股,占公司总股本 7.437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85,84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 元(含税),拟派发现金股利
42,920,0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转增后总
股本为 120,176,000 股,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
度 分 配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20,176,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 84,312,133 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 70.16%,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35,863,867 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 29.84%。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剩余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共涉及限售股东数量为 9 户,股份数量为81,194,292 股,占公司总股本 67.56%。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9 户,为仇文奎、管献尧、赵一中、张立、张并、戴式忠、乐清市众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钱泽礼、朱皓宇。前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做出承诺如下: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仇文奎、管献尧和赵一中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本人在前述
锁定期届满后,在东南电子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东南电子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东南电子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
东南电子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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