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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05 16:44:44 股吧网页版
东南电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06


证券代码:301359 证券简称:东南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1

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东南电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9 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81,194,29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7.56%,限售期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11 月 10 日(星期一)。

4、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请勿在解限期间办理转托管、质押式回购等会导致托管单元发生变更的业务,否则可能导致相应股东解除限售失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9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460,000 股,并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 64,38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85,84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65,487,777 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6.2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0,352,223 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1%。

(二)上市后股份变动情况

2023 年 5 月 9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

为 1,107,77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0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2023 年 11 月 9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
量为 6,384,077 股,占公司总股本 7.437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85,84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 元(含税),拟派发现金股利
42,920,0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转增后总
股本为 120,176,000 股,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
度 分 配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20,176,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84,312,133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70.16%,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35,863,867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 29.84%。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剩余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共涉及限售股东数量为 9 户,股份数量为81,194,292 股,占公司总股本 67.56%。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9 户,为仇文奎、管献尧、赵一中、张立、张并、戴式忠、乐清市众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钱泽礼、朱皓宇。前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做出承诺如下: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仇文奎、管献尧和赵一中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
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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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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